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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百日行动” 韩城分公司举行《新安全生产法》全员复训

发布日期:2022-08-16  浏览次数:1956

去年,韩城分公司组织全体员工,对已颁布的《新安全生产法》(以下简称《新安法》),进行了全员培训。

时隔一年,分公司又组织全体员工,对《新安法》进行了复训,也可以说是全员“再培训、再补课”。

其目的是推动当前正如火如荼开展的“大起底、大排查、大整改”的“百日行动”向纵深发展,促进依法治企,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。

《新安法》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、综合法。首先,最大亮点是,增加了“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”。这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。

其次,是将原来“安全发展”上升为“理念”,增加了“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”。这也表达了党和国家领导人,对于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视,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;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幸福;发展过程中可以有很多代价,但绝不能以人民的生命作为代价。

第三,“三个必须”写入了《新安法》。即“安全生产工作,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,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,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、职工参与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。”

第四,强调要建立“全员”安全生产责任制。科学地论述了“第一责任人”与“每位员工”的安全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;树立“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”的意识;指出“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”。

第五,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,确保安全生产。这充分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,要强化“超前意识”、“预防为主”的理念,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,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。

通过本次《新安法》的复训,更加坚定了全体员工遵法守法的自觉性,课后大家纷纷表态:在今后作业过程中,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,遵守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管理,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

培训课结束后,全员进行了培训考试,以此检验培训效果。

供稿:冯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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